为有组织的大型动物邂逅付费的浮潜者通常希望尽可能靠近主要景点——但什么时候接近会变成骚扰呢?
世界各地的指导方针各不相同,但在一名浮潜者对夏威夷骚扰鲸鱼和海豚的行为进行无罪抗辩后,当地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虽然大多数目击此类行为的人都会向当局举报,但许多人不确定何时会发生无辜的遭遇交叉到应受惩罚的罪行。
来自毛伊岛的 65 岁浮潜者“海豚戴夫”希门尼斯被指控于 XNUMX 月份在夏威夷岛南科纳的凯阿拉凯夸湾追逐鲸类动物。
夏威夷的 国土资源部 希门尼斯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视频显示,他距离一头座头鲸幼年期的鳍非常近,几乎触碰到了它。第二天,一名 DLNR 官员出现,记录了他带领一群人在同一地点追捕一群飞旋海豚的情况。这两个物种均受到州和联邦法律的保护。
11 月 XNUMX 日,希门尼斯在科纳地方法院虚拟出庭,对两项“故意、故意和/或鲁莽地骚扰或扰乱州立公园系统内任何野生哺乳动物的栖息地”的罪名表示不认罪。
他请求进行审判,以便能够就官方所说的轻微轻罪发表自己的看法,这种行为可被处以 250 美元罚款或一年监禁。他坚称自己不会停止与鲸鱼和海豚一起游泳,“因为这很神奇,而其他人却做了更糟糕的事情”。
66% 的人会报告亲密接触
本地新闻服务 现在大岛 询问 1,070 名夏威夷居民和游客,如果他们看到有人游泳或浮潜离鲸鱼或海豚太近,他们会怎么做。三分之二的受访者表示他们会通知当局,其中 39% 是 DLNR,19% 是警察,7% 是 NOAA(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
26% 的受访者表示不会采取任何行动,其中 16% 的人同意 Jiminez 的观点,即应该允许此类遭遇,而 10% 的人则表示干预不关他们的事。
剩下的 7% 不确定游泳者可以与海洋哺乳动物距离多近。事实上,夏威夷的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法禁止人们与飞旋海豚 50 码(46 m)或座头鲸 100 码(92 m)范围内一起游泳,或者船只接近或停留。该法律适用于距离海岸两海里以内的地方。
希门尼斯将自己描述为一位“国际有远见的艺术家和音乐家”,致力于人类、海豚和鲸鱼的相互联系和进化,并表示他已经与海豚一起生活和玩耍了超过 25 年。他将于六月出席预审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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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码似乎有点随意。
在马尔代夫,海豚会来到船上,乘着船头的波浪。曾经有一个旋转者跳过我们的船!蝠鲼靠得很近,可以触摸到潜水员呼出的气泡,产生按摩浴缸的效果。所有代表动物的志愿活动。